江苏省通报8起反腐案例 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时间: 2015-12-11     来源:江苏热线    

  扬子晚报讯(记者 韩飞)12月10日,江苏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清风扬帆通报了江苏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拆迁办原副主任韩永余贪污等问题。韩永余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拆迁资产等手段套取国家建设资金170余万元,贪污140余万元。韩永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2.南京市江宁区上坊林场原场长王军伙同他人侵吞公款等问题。王军任职期间,伙同原副场长戴国金(兼出纳会计)、孙立云、刘正义,采用虚构工资单、虚列鱼池护坡费、虚增报销费用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36.3万元。同时,王军采用虚增松树线虫病清理防治费及虚列报销费用等方式,侵吞公款5.7万元。王军、戴国金、孙立云、刘正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全部违纪款。王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戴国金、孙立云、刘正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3.靖江市季市镇廉尚中心村党委书记张明琦擅自截留上级划拨的农户厕所改造费等问题。张明琦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上级划拨的农户厕所改造费2.3万元截留,并私设为“小金库”,给村干部发放奖金。张明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兴化市沈伦镇沈家村党支部书记沈万华隐瞒不报五保户情况并指使其父顶替冒领五保供养金问题。沈万华故意隐瞒不报该村一五保户去世的事实,并让其父冒领五保供养金753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丁溪村党总支书记孙玉祥擅自挪用村民医疗费等问题。孙玉祥擅自将代收的村民合作医疗费1.1118万元挪作他用,给村干部发放奖金等,并违规在村集体账上报销招待费1.807万元及其私家车燃油费、维修费2.1511万元。孙玉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与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所得。

  6.盐城市盐都区滨湖街道兽医站原站长王松喜骗取劳务费补助金等问题。王松喜通过每年虚报11名村级防疫员的方式,共骗取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劳务费补助资金19.656万元,其中纳入单位财务账户17.906万元,其余1.75万元用于单位开支。王松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盐都区畜牧兽医站副站长徐东华,对滨湖街道兽医站上报的村级防疫员名单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滨湖街道分管副主任包龙成对涉农补助资金的发放监管不力,被盐都区纪委诫勉谈话。

  7.仪征市新城镇三将村党支部原书记严金福挪用并私借村土地征用补偿款问题。严金福将该村绣花组、磨坊组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中的150万元,私自借给私营企业老板从事经营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兴湾村党总支原书记张立兵截留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张立兵采取多报统计数量,压低支付标准等方式,截留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款35.6181万元存入村集体账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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