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
时间: 2016-07-19     来源:江苏热线    

  新华报业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真正将其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运行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为搞活农村流通、促进农业增产、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城乡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基层社发展仍不平衡,不少地方基层社经营服务设施陈旧,人员老化、人才匮乏,为农服务综合实力不强、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的问题突出,成为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一块突出“短板”。

  根据《意见》,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将按照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升水平、发挥优势的要求,大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开展“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试点。到2020年,在基层社覆盖全省所有乡镇的基础上,创建200家以上“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按照“六有”标准改造500家薄弱基层社;探索创建一批具有影响力、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意见》提出,基层社建设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土地托管、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和农民生活服务等重点。坚持合作制属性,逐步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办成农民认可、农民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

  对实力较强、运行较好、为农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基层社,按照自主经营实体、农民社员主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能力强的总体要求,全面升级做强。“十三五”时期,全系统每年建办40个以上“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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