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关于深圳机场广告合资经营一事引发媒体“格外关注”,不少媒体朋友也都接到航美打来的电话,希望可以“帮帮”他们。此事也已成为媒体圈的一大谈论热点!
而对于该事件,作为媒体,我们自身还是希望还原事实真相,毕竟媒体理应恪守最基本的专业操守,有责任深入了解及报道事件的真相,树立“求真、求实”的社会风气。
疑点一:偷换概念,目的不纯
详细了解整个事件不难看出,广告媒体经营采用合资方式早已处处开花,并不是深圳机场的首创。上海、广州等等客流量排名靠前的机场,早在四五年前就选择合资经营的模式运营广告,而且大都取得了亮丽的业绩增长。如果人们质疑合资经营模式,同时高举“公开招标”是唯一“公平透明”的方式,那也应该是早些年争论的话题,不须留待今天。
至于拿合资公司“股本金”的高低来指摘深圳机场“舍高取低”、“贱卖国有资产”,更是偷换概念,借机炒作。大家都知道合资公司的股本金不是“机场广告资源费”,乃是股东双方按既定股权比例投资金额。如合资对方出资低,深圳机场相应出资亦低,投资风险较好控制。相反如果合资对方出资高,深圳机场相应出资亦要高,不好控制风险。这些道理简单明了,人所共知。
那么此番深圳机场合资经营为何引来如此高的关注度呢?有心的读者不难看出,这完全是输家的“不君子行为”,而这起新闻风波的始作俑者及幕后最大推手就是在相关媒体报道中经常以“行业人士”或“苦主”身份发表言论的航美传媒。
其实,深圳机场对于此次合资经营事件,专门召开了新闻媒体通报会,全面详实的介绍了深圳机场选择合资经营的整个过程以及种种读者关心的话题。机场对媒体、对读者都展现了全面开放的应有态度,尤其对于为何没有选择航美,理据充分,言辞恳切。
至此,航美作为一家与深圳机场有多年合作关系的媒体运营商,理应认真思考作为一家言辞谨慎的国企对此事的表态,认真反思自身在这个事件中屡次不诚信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努力修复在机场行业造成的信任危机,为自身发展留有余地。
疑点二:欲盖弥彰,掩饰财务危机
纵观整个事件,其实航美无需将事件不断升级,接二连三发表声明,更不应反复强调自身的实力,同时用各种说法掩盖业绩不佳。因为摆在大家面前的,根据航美公开的财务数字,公司连续4年亏损总数高达8450万美元(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确是铁一般的事实。
从航美的财务公告中我们看到,航美的主营业务机场电子刷屏2010-2012年的增长率分别为71%,12%及9%,呈现严重放缓趋势。至于另一主营业务机场电视屏业务2010-2012年的年的增长率分别为-22%,-24%及-37%,更加是年年萎缩,业务情况不容乐观。
此外,查看航美的财务公告中有两组数字,一组是按美国会计准则(GAAP)准备的,另一组则按非GAAP准备。记者疑惑,在咨询了财经人士后了解到,其实美国、国际及中国的会计准则很早就很大程度上趋同了,大家都应该看按GAAP准备的数字,而按非GAAP准备的数字看来唯一的“用处”就是这组数字减去很多他们所谓的“非现金、非经常性及非经营性”的费用,“调整后”公司的亏损金额会低很多,此举一来可以混淆一下股民及读者,亦让公司可以继续说他们经营有方的“故事”。
但事实上,读者和投资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作为上市公司,公司运营状况是否良好,唯一让股民信任的指标就是股价,而航美股价2007年底上市时的15美元,大幅下跌至今年4月中旬的1.8美元,公司市值萎缩了88%,股价也差不多掉到1美元的退市警戒线,届时投资者将可能血本无归。此时此刻,作为一家上市企业的管理层、高管们,是不是更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心思想办法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提升股票的价值,而不是拿着股民的钱不惜血本“输打赢要”,不断对人家的合作作出干扰,还赔上公司的诚信和声誉,到头来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疑点三:巨亏同时财务管家接连换,难保合作者信心
从航美过往公告中不难看出,航美上市的5个年头中更换了4个CFO(首席财务官),相信也创了纳斯达克的记录,连“大管家也留不住”,又怎能不让人对航美的内部管理心生疑虑呢?
值得一提的是,在航美刚发布的公告中,聘任首任CFO为公司独立董事,这一公告估计看的小股东们都傻了眼。以航美每年花那么多钱去收购东收购西、之后不久就全数减值的行事风格,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管”角色实在太重要了,不然谁为小股东去看清楚当中有没有什么利益输送啊!!
难怪福布斯专栏作者David Dreman在纳斯达克网上公开了他对航美的投资评价,在13项标准中有10项不及格,“公道自在人心”!
综上所诉,上市公司理应将为投资者创造最大的价值为己任,以“正道经营”为本。如果可以,我想送上一句忠告:航美,是时候“知耻近乎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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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z.cb.com.cn/12716612/20130412/460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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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30412/78960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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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ve.china.com.cn/2013-04/15/content_58764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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