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盒子“触礁”记:绕不过去的牌照
时间: 2012-12-03     来源:中国西南热线    

雷军“雷布斯”最近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后果不轻。11月14日,小米科技高调发布小米盒子,为互联网高清机顶盒。但事隔一周多,11月23日,小米科技就宣布因“系统维护”原因,停止了其互联网机顶盒的视频服务。当天,记者在位于珠江新城的“小米之家”看到演示的小米盒子已不见踪影;工作人员称“这是暂时的”。事情当然不只是“系统维护”这么简单,业内的普遍说法是小米盒子触碰了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产品的监管“红线”,雷军试图用互联网的方法改变电视屏幕的设想就这样触了礁。事实上,想打电视屏幕主意的IT和互联网公司多了去了,但在现有政策的监管下,各种新技术似乎仍无法找到突破口。

  雷军踩着的“红线”

  尽管小米科技把小米盒子定义为小米手机的一款配件,但其让用户在电视上免费看互联网影视的特性又决定了它本质上就是一个OTTTV(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盒子。而在国内,OTTTV盒子还是一个处于灰色地带的新生事物,因为国内OTT服务是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电视机传输的,由国有广播电视机构提供视频内容的可控可管服务,例如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互联网电视一体机就内置了OTT服务。

  事实上,广电总局对于OTT服务有着明文规定,俗称“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尽管小米盒子并非互联网电视一体机,但将其接入电视以后,它的功能实际上就是一个OTTTV盒子。显然,小米盒子逃不过“181号文”的监管。

  本来雷军采用了一个“打擦边球”的做法试图绕过监管问题,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小米盒子仍难过关。小米盒子的做法是跟拥有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资质的杭州华数合作,同时也与包括PPTV、风行网、搜狐视频、腾讯视频、豆瓣电台及宝开游戏等内容服务商达成合作,这显然是“一脚踏两船”的招数。在用户实际使用小米盒子的过程中,PPTV、风行网、搜狐视频、腾讯视频等互联网视频内容其实都绕开了杭州华数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直接到达用户跟前,这明显违反了“181号文”对“唯一”的要求。

  对于小米盒子的“触礁”,雷军和小米科技都没有官方回应,外界对其做“盒子”的动机也有诸多猜测。有观点认为小米盒子只是雷军的试水行为,小米电视才是真正的目标,小米盒子的作用是试探广电总局的底线。也有分析认为雷军在小米2代手机刚上市不久就急着推小米盒子,显示基于打破手机业务的天花板:与小米1代上市时相比,四核小米2代价格优势并不明显,目前市面上包括联想K860、华为荣耀2和谷歌LGNexus4在内的四核手机的性价比均不逊色于小米2代;同时,业界对小米手机的供货量及“期货手机”模式也提出越来越多的质疑。

  绕不过去的牌照

  目前,中国将普遍意义上的互联网电视切割成三份,发三种牌照:一个是IPTV,通过电信网接入;一个是数字电视,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网接入;一个是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电视,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普通网络接入。这三个都有牌照,而且只发给国家广电总局认可的广电机构。截至目前国内共发布了7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分别是央视国际CNTV(中央电视台为申请主体)、杭州华数(浙江、杭州电视台联合申请)、上海文广百视通(上海电视台为申请主体)、南方传媒(广东电视台为申请主体)、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人民电台。

  按照技术分类,小米盒子等互联网机顶盒属于OTTTV,即开放的互联网视频服务,终端可以是电视机、电脑、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目前国内对厂商提供OTTTV服务有3个基本要求:1.其播出平台,必须由获得牌照之集成服务商(央视、文广、华数)提供;2.其内容来源,必须由获得互联网内容服务牌照的广电播出机构提供;3.电视设备中对播出平台及内容来源的集成要求,即一台电视机只能植入一家集成商的客户端,但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可以植入不同的客户端。

  显然,在互联网视频内容进入电视屏幕这件事情上,牌照是绕不过去的。而牌照所代表的就是一个播控平台,实现播出的视频内容可控的目的。一家既从事互联网视频服务,也提供OTTTV盒子服务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互联网电视服务上,播控平台的角色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硬件必须接入一个具有合法资质的播控平台,前述多家具有播控平台资质的企业本身也有提供互联网视频服务,那么,硬件企业可以选择既使用其播控平台,也使用其内容服务,实现一站式合作;硬件企业也可以选择跟其他互联网视频内容供应方合作,前提是后者也同样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牌照,然后将后者的互联网视频内容接入播控平台,接收播控平台的统一管理,这种情况下,播控平台就是一道门槛。

  被挡在电视屏幕之外的视频网站

  也正是基于这种合作模式,众多的视频网站被挡在了电视机屏幕之外。因为目前国内互联网视频网站大部分都是依靠广告模式盈利,但播控平台主导的互联网电视却难以走得通广告模式,而是采用用户缴费月费,或者硬件厂商为消费者埋单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视频网站能分到的收入也被分流。

  不过,随着视频网站之间的竞争白热化,各大网站在广告模式之外陆续尝试用户收费点播,进军电视屏幕也成了大家的共同目标。“进入电视屏幕肯定绕不开播控平台”,迅雷看看CEO刘丰日前向记者透露了该公司进军电视屏幕的计划:跟杭州华数等牌照方合作是必须的,同时也得跟康佳等电视厂商合作,迅雷看看的角色就是把内容做好。他认为,目前主流视频网站提供的在线视频服务都是针对PC用户而设的,但在电视大屏幕上,PC上的画质难以满足客厅观众的要求,迅雷看看近期就计划上线1080P全高清频道以及3D影视频道,目标就是瞄准客厅用户。

  刘丰坦言,用电视屏幕看互联网视频这件事还有许多变数,既包括政策的原因,也有技术解决方案的变化,“但老百姓的需求在这儿,看看什么时候有政策性的变化吧”。除了寻求电视机厂商的合作,刘丰表示也寄望于英特尔的WiDi(Intel Wireless Display,无线高清显示)技术,这种技术能让用户用无线的方式连接电脑和电视机屏幕,降低电脑内容投射到电视屏幕上的门槛。在这一种解决方案中,视频网站可以借助电脑毫无障碍地进入电视机屏幕,电视屏幕只是充当了显示器的角色,也不受广电总局政策的监管。

  “盒子”们跨不过的瓶颈

  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视频互联网机顶盒(OTT 盒子)销量达100多万台,业内估计今年每个月达到1000万台。但深圳10:402012/11/28一机顶盒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称,按照目前的情况,预计2012年国内OTT盒子的销量只有约380万台,其中80万台是安卓平台、300万台是Linux平台。

  事实上,小米并非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公司。此前盛大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也曾推出过“盛大盒子”,但在带宽和政策的双重限制之下失败了。

  三网融合专家吴纯勇认为,小米盒子等互联网盒子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将面临的难题首先是,广电领域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传统有线电视用户群体的消费需求也要深挖;其次,搜狐视频等企业的视频内容只能在电脑屏、手机屏上运营,它们并不是拥有牌照的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方。这也是互联网盒子们跨不过的政策瓶颈。

  此外,市场竞争无序也是困扰互联网“盒子”们的一大因素。业内人士认为,困扰OTT行业的最大问题是目前尚未找到盈利的商业模式,又没有好的用户体验。未来,内容运营商都必须找牌照商才能分发内容,盒子由运营商集中采购,送给消费者。消费者购买一年宽带费,免费获得盒子。预计2015年,OTT盒子的销量才会超过IPTV盒子,成为仅次于有线电视的第二大服务商。只有达到一定数量,才会降低成本,实施内容付费、上传广告,从而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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